法正和李严都曾经是刘璋的属下,在刘备入主益州这个重大事件当中,都立有大功,因此两人都在刘备的蜀汉国任职高官。由于法正暗通刘备较早,刘备得到益州后,法正的官职和李严差不多,只是受信任的程度超过李严。这时期,法正任蜀郡太守、扬武将军,而李严是犍为太守,兴业将军。刘备自立为汉中王以后,法正被任命为尚书令、护军将军。由于法正在第二年就去世了,刘备当皇帝后,李严就成了尚书令。刘备临终前,更是遗诏李严为中都护,和诸葛亮一起辅佐少主刘禅。两人因为帮助刘备入主益州有功,都有一种狂妄自大、作威作福的毛病,同样都犯下了不法之事。但是,诸葛亮对两人违法之事态度确实大相迳庭,甚至有着天壤之别。对于法正的擅刑滥杀,人们只是要诸葛亮禀明刘备,让刘备加以约束,但诸葛亮却不但不禀明刘备,还找理由说不能限制法正。据此,有人就说法正是诸葛亮唯一不敢惹的人。诸葛亮北伐期间,李严负责后勤供给,由于天降大雨,运输困难,李严要求撤军。诸葛亮回来后,李严又说运输不是问题,在刘禅和诸葛亮之间搬弄是非。诸葛亮禀明后主刘禅,老账新账一块儿算,将李严废为平民,流放边郡。也有人据此认为,这是诸葛亮打击另一个托孤大臣,将大权独揽的借口。

法正和李严,都是蜀汉国上层的高官,诸葛亮为什么对待他们一个宽大无边,一个严峻苛刻呢?这应该从两人的功绩、所处的局面、犯法的性质和面对的主公来寻找原因。

法正的功劳大于李严

法正功大,李严虽然有功,但不如法正,这也是法正受信任程度重的原因。

还在刘备三顾茅庐请诸葛亮出山辅佐的时候,诸葛亮就提出让他夺取西川,跨有荆、益两州。但刘备在荆州尚且立足未稳,再直接发兵攻打西川,究竟能有几成把握?益州别驾张松出使曹操,不受曹操待见,回来就劝刘璋断绝和曹操的来往而结纳刘备。曹操赤壁新败,刘璋认可,就同意了张松意见。派谁去出使刘备呢?张松推荐了法正。法正在刘璋手下并不受重用,他和张松交好,两人常常在一起发牢骚。法正明白张松的用意,假意推脱,刘璋坚持,法正就去见了刘备。回来后,法正就和张松共谋,如果有机会,就共同拥戴刘备。建安十六年(公元211),曹操要征伐汉中的张鲁,刘璋担心曹操消灭张鲁后趁势讨伐自己,心中非常害怕。张松趁机劝说刘璋把刘备请到益州来,先于曹操讨伐张鲁。法正作为使者再一次前去请刘备入川。法正见到刘备,就暗中劝说刘备,借着入川之机,顺势灭掉刘璋,以此成就大业。

刘备入川,张松事情败露被杀,和刘璋关系破裂,两人刀兵相见。兵围成都时,法正写信给刘璋,暗示他投降。这多少起到了动摇刘璋信心,瓦解刘璋部属斗志的作用。刘璋投降后,法正在帮助刘备安抚刘璋官吏,结纳拉拢益州豪强士族方面也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。

李严曾经是刘璋的成都县令,刘备攻打绵竹时,李严被任命为护军,到绵竹前线抵挡刘备。但是,李严不但没有认真抵抗,还率领手下众人投降了刘备。

两相比较,显然法正的功劳大于李严。正因为如此,刘备攻下成都以后,两人的官职虽然差不多,但轻重程度却有不小的差距。法正是蜀郡太守,可以称作是“市区”主官,而李严是犍为太守,虽然靠近成都,但也只能算作是“郊区”长官。法正除了有这个一郡的地方官职,在内还是刘备的主要谋臣。而这时的李严,则只是一个一郡的地方官。

另外从刘备方面来说,他已经摆脱了在荆州时的担惊受怕窘境,这一切,有着法正的巨大功劳。所以,诸葛亮才会说:“主公(刘备)从前在公安之时,北面害怕曹操的强盛,东面担心孙权的逼迫,近身处又惧怕孙夫人在身边生变。在那个时候,真的是进退两难,法正作为主公的左右手,是他得以让主公展翅高飞不再受人钳制,现在又怎么可能禁止法正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事呢?

法正违法,正是在刘备最信任、最需要他的时候,这时候又怎么可能让诸葛亮说服刘备去处置法正呢?

法正犯法和李严的性质不同

当然,不管受到多大的信任,作为臣下的所作所为,都不能危及皇权,否则,“功高盖主”反而是一种帝王的忌讳,有可能会因遭忌而受到惩处。法正所犯之法,虽然在实质上也是危及了统治基础,但从表面上来说,这只是一种间接的危害,直接危害的只是下层人士的利益,尤其是不直接针对皇权。

《三国志》是这样记载法正枉法的:“法正得志,即便是一顿饭那样的小恩小惠,一瞪眼那样微不足道的失礼,他无不加以报恩或复仇的处置方式,对曾经对他有过毁谤行为的人,他更是擅自处死了他们。”由此看来,法正的违法之处在于擅用刑法,针对的只是一些小人物,这些都是在刘备和诸葛亮能够容忍的范围之内。

而李严要的是行政军事大权,直接针对的就是相权,而在当时的蜀国来说,这是一大部分的皇权。

李严要求诸葛亮撤军,回来又搬弄是非,在诸葛亮和刘禅面前说了不一样的话。一般认为,李严给诸葛亮书信,留下了白纸黑字,证人证物都在,李严不会犯如此低级的错误。问题的关键在于,诸葛亮弹劾李严,并不是纠缠在李严这件事情上。诸葛亮的上书是这样写的:“……臣将北上出兵,想要调来李平(李严这时改名为李平)的军队镇守汉中。李平想尽办法推脱辩解,没有来的意思,却要求给他五个郡的地域,封作巴州刺史。去年臣想要向西方出兵征讨,准备命令李平负责督管汉中,李平说司马懿等人设置了官署,来招请他。”诸葛亮的上书是给皇帝看的,也就是拿到朝廷上给百官看的,应该是已经发生过为很多人知道的事情,应当不会是仅仅在两个人之间的事情。这就是说,李严的问题在两个阶段,前一个阶段是要属地管理权,即五个郡的巴州太守。李严手里有兵,又是“统内外军事”的主官,再要给了他一个州的地盘,若有异心,蜀汉国将会处于何种境地?第二阶段就是要有自己的官署,也就是要行政命令权和官员任免权。有官署和没有官署是有很大区别的,有官署可以自己发号施令、有自己的人员班底。李严拿司马懿来说事,还说司马懿来“招请他”,因此诸葛亮会说:“臣子知道李平的私下打算,是想要趁出兵的机会,逼迫臣答应,让他取得利益。”李严要的这个利益实在是太大了,蜀汉国实在是给不起了,比如说,诸葛亮给他儿子升官已经不能满足李严的欲望了。

法正和李严所处的局面不同

有时候,利益也是可以交易的,比如说袁绍,他想把汉献帝迁到鄄城,以便离自己近一点,也就是想控制在自己手里。曹操当然不会给他,于是就给了袁绍一个太尉,大将军,这后一个职务,可是曹操让出来的。法正处在益州尚未稳定之际,刘备还需要他来帮助自己稳定局势,尤其是,这时候汉中还没有被刘备掌握,刘备还需要益州兵将帮助他夺取汉中。实际情况是,刘备在夺取汉中时,法正还真是立了大功。

李严所处的时期,已经是内部基本稳定,国家得到了认可,也就是皇权得到了巩固。诸葛亮驻汉中要北上伐魏,这应该是蜀汉国定下的基本国策,不管今天的人认为诸葛亮应不应该伐魏,就当时的蜀汉国来说,都应该无条件尽全力支持。李严如果对伐魏有看法,应该在政策决定之前提出,而不应该将国家行动当作自己伸手牟利的机会。所以,不管李严对于诸葛亮撤军一事上有什么样的微词,诸葛亮都会将他治罪。任何一个国家都不需要一个他国前来“招请”的人,而这个人自己还将此作为砝码来向国家要价。

法正的上司是州牧,李严的上司是皇帝

法正犯法,只是枉法之罪,报的只不过是私仇。另外,法正是蜀郡太守,在自己州里执法,在程序上是说得过去的。究竟是公报私仇还是滥用刑律,这在整个封建社会多了去了,又怎能多法正一个?诸葛亮是个明事理之人,在处理法正和维护益州稳定之间,孰轻孰重是非常清楚的。

李严是要官要权,按照刘备的安排,他已经是蜀汉国的“老三”,理论上说,只有皇帝才是他的上司。官位已经至此,还要要这要那,就这样要来要去,到什么时候是个头?且一旦得到了这些,而私欲还不满足,蜀汉国还能再给他什么?李严被贬不长时间诸葛亮就去世了,假如李严是冤枉的或者本来就不是这么严重的问题,那后主刘禅应该给他平反才是,假如不能给他一个丞相大将军之类,至少也应该把他召回成都,安排一个闲职养老。但刘禅并没有这样做,说明李严犯法背后的问题的确很严重。

俗话说“宰相肚里能撑船”,诸葛亮作为古代优秀的政治家,一代名相,就很好地诠释了这句名言,那就是要有所容忍有所绝不容忍,并不能说明对一个怕对另一个排斥的问题。同时,作为臣下给皇帝提出意见和建议,也要看有没有可行性,尤其是时机的把握也是非常重要的。再有一点就是,任何时候,这私欲都不能无限膨胀,否则,其后果只能是身败名裂。至于法正日后会不会得寸进尺,无限膨胀自己的私欲,因为其死的早,这也都是些不能假设的事情了。